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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生命科学学院大学生学风督查工作实施办法

日期:2023-10-17来源: 作者:关注:

环境与生命科学学院

大学生学风督查工作实施办法

大学生学风是体现学院办学思想、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学生思想品质、学习精神和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是大学精神和学院院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持和发扬我院优良学风,为大家营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促进我院学风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和意义

1.完备我院大学生学风督查工作体系,突出发挥班级的基本功能和基础环节作用,注重以积极健康的班风促进良好向上的学风;加强多方联动,明确各自职责,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学院检查监督、院学生会具体实施、学生自我管理”的三级工作模式,推进学风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通过教育引导、纪律约束、典型示范等抓手举措,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学习主体意识、规范学生的文明举止行为、涵养学生的健康生活习惯,巩固和发扬“敦品励学 明辨笃行”的优良学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方式和内容

(一)督查方式

采取“三级联动”方式,即“班级每周互查—院学生会不定期抽查—学院随机抽查”,实现“班级全覆盖、学期全过程”督查。

1.班级层面:各班级组建学风督查小组,通过互查方式对每个班级的学生上课情况进行常态巡查,每周每个班级被督查次数不少于2次;

2.院学生会层面:院学生会学风督查小组对本学院各班级进行不定期抽查,范围覆盖所有班级,每月(以5个教学周计)不少于3次;

3.学院层面:由学院领导、办公室、辅导员联合组成院学风专项督查工作小组,通过分批次随机抽选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1个班级进行督查,每月不少于1次。

(二)督查内容

1.上课考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旷课以及履行请假手续情况等);

2.课堂不文明现象(包括带餐进教室食用、着装穿戴、在桌椅上躺卧等不文明等);

3.班级日志携带与填写情况;

4.遵守课堂教学纪律等其它课堂教学秩序情况。

三、纪律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院成立学风专项督查工作小组,由党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办公室、学工办主任、教学秘书、全体专兼职辅导员为成员,全面负责本单位学风建设工作。院学生会成立学风督查小组,以学习部为主,包括学生会轮值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学习部部长等在内人员不低于6人,负责学风不定期抽查工作。各班级成立班级学风督查小组,包括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等在内人员应不低于5名,负责本班学风建设工作。形成“三位一体”的学风建设监督体系。“三位”即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和学生干部,“一体”指的是学生个体。学院以学生为主体,通过党政领导宏观指导、辅导员具体布置和学生干部贯彻落实的的模式,加强学院学风建设的监督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指导各班级组织开展学风互查工作,班级互查一般安排在课前10分钟内,以不影响教师上课为前提,应持有效证件或佩戴袖章开展工作。

2.广泛宣传教育。各班级在辅导员指导下,充分利用主题班会、讲座、团日活动等形式,宣传学风建设的重要意义,表扬学风建设中的典型事例,在学生中营造“你追我赶”的学习氛围,全面增强学生的课堂规矩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强化其对校纪校规的深入认识,共促优良学风,推动学风建设深入发展。

3.建立通报制度。学院在教学楼设立学风督查通报公布栏,对班级互查和督查小组抽查结果向全院进行通报。院学风专项督查工作小组的抽查结果除在公布栏通报外将在全体教师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

4.抓好引导管理。辅导员要及时对影响学风建设做出不文明行为的学生开展正面教育引导工作,对连续3次发现有不良学风行为的学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在平时的管理工作中,辅导员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教育引导:

1)重视学生寝室管理,发挥寝室阵地力量。积极探索楼栋活动、党服活动与学风建设的联动关系,大力开展文明寝室的创建活动,提升寝室文化,将寝室建成学风建设的重要基地。

2)将学风建设与党建工作相结合。要求学生党员成为学风建设带头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并将党员发展和考察与学风建设挂钩。

3)以学生社团为依托,构建学风建设载体。以学院“阳光义工志愿志协会”为重要平台,结合学院具体实际和专业特色,开设一些列志愿者知识讲座,举行义工活动,增强学生专业知识,提升学生专业素养,以期促进学风建设。

5.突出结果运用。学院定期召开学风督查专项工作总结会议,梳理经验、推广典型,查摆问题、切实整改。构建奖优罚劣机制,在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推荐工作中将学风督查结果作为一项基本依据。

四、解释和实施

本制度自202311月起开始实施,由学院学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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